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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在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继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全校各单位要在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继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严防“四风”反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加强示范带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从严律己,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执行纪律规定,自觉做作风建设表率。

9月25日,湖北省纪委发出通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持久战和攻坚战,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向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学校纪委坚决扛起监督责任,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防“节日病”反弹回潮。纪委办(监察处)要继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针对节日期间“四风”突出问题及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严肃处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举报邮箱:jubao@mail.ccnu.edu.cn。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举报电话:027-67868009。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