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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2020学年寒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10日;2020年2月11日开学,2020年2月12日正式上课。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部署假期值班、安全等有关工作。假期值班要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寒假值班表请于2020年1月10日12:00前分别报学校办公室(行政楼329室)、保卫处(保卫处212室)备案。中层领导人员外出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人员外出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请见OA系统“通知公告”)要求履行报备手续。

2.各学院(所、中心)要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统计,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外出请假制度。寒假留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名单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分别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307室)、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文化园区1号楼206室)备案,汇总表报保卫处(保卫处212室)备案。

3.保卫处要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在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要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加强假期校园安全防控,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安全。

4.相关学院(所、中心)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要做好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操作培训,严格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安全。

5.后勤保障部要严格落实假期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查进入人员身份,对非校内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集中居住管理,女生不得单独居住,严格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严查违规用火用电行为,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6.社区要做好家属区的安全宣传工作,提醒居民离家外出时要关闭水、电、气,锁好门窗;严格落实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确保社区安全。

7.学校总值班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校园“110”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服务。

8.假期期间,出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务必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学校总值班室电话:67868046,保卫处电话:67868110。

学校办公室  保卫处

2020年1月7日